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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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、2023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

 

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要求,依据《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》,我校组织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项工作,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院(部)科研处审核、校内外专家评审等环节,最终结果见附件。

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科研处反映。反映结果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。

联系人:王珮琳

联系电话:0411-39265082

 

科研处

2025年12月8日

附件:大连财经学院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评审结果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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